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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发布|建设法治政府,共享法治阳光

来源:  作者:  2024-03-08 09:47:22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近年来,环翠区不断深化法治环翠建设,以努力打造守法最自觉、执法最严格、司法最公正、法治氛围最浓厚、老百姓法治获得感最强的法治氛围为工作目标,获评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近日,环翠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坚持法治引领

打造遵法崇法的政务环境

坚持高位推进,将“扎实推进法治环翠建设”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环翠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每年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挑选部分单位于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述法;每年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以明确有效的考核机制倒逼目标责任落实。

紧盯“关键少数”,2023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学法,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开展自学培训;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为评价单位领导班子、选拔使用干部以及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坚持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五步走”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政府法律顾问+法制机构”双重审查机制。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坚持法治保障

打造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编制工作,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企业损失,全面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采用现场“伴随式”监督方式,跟踪监督部分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检查活动。召开“面对面·听企业讲”座谈会,为执法部门和企业搭建双向互动平台。拓宽民营企业参与执法监督渠道,开设7个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系点,全区26个执法部门开通涉企执法投诉举报绿色通道。

 探索推行“智库”建设,探索建立了13人的行政执法人才库和14人的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把执法主体中从事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业务能手纳入“智库”;聘任全市首批28名法治建设监督员,由“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通过发挥法治监督、建言献策、宣传引导等职责,助力法治建设水平提升。开展助企惠企法律服务,探索“点单式”普法,将“讲什么听什么”改变为“听什么就讲什么”,探索形成“企业点单、司法局派单、律所接单”的针对性普法服务方式。建立威海首家商圈楼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优化公证服务惠企便民,降低规下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坚持法治惠民

打造依法守法的社会环境

深化“法韵环翠”普法品牌,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打造基层法治人才队伍。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升级改造区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在环翠楼街道西门外社区打造全省首家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亭,配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料及联系方式,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等轮值坐班,提高周边群众、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意识。

开展“律企同行 营在环翠”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公益服务,积极为企业风险防范出谋划策。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布全省首部县级律师事务所合规管理指引——《威海市环翠区律师事务所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不断完善对律师事务所的事前、事中监管,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合规管理工作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推行“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在区镇两级分别成立了“一站式”矛调中心,218个村(社区)全部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构建了上下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在已有“诉警调”、“诉访调”对接机制基础上,创新建立“援、律、访、调”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源头治理、精准防范、多元解纷的基层矛盾纠纷解决链,实现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

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有哪些打算?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提升,健全与新时代形势相适应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通过配合市级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完成材料申报、实地评估等工作,推动全区形成齐心协力、高效运转的示范创建局面,以更大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见效。推动制度体系建设再完善,健全县乡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询问调查、约谈、移送、报告等“一条龙”环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推动群众法治获得感再增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区级涉外律师人才库;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总结提炼出各所特色品牌;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深耕普法方式,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基层普法力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