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 健康 - 中部法治观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健康>正文

攀枝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来源:  作者:  2024-03-28 09:46:59

 3月26日,记者从攀枝花市委依法治市办获悉,攀枝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4月15日起实施。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次发布该领域地方标准。

  

  1.jpg

  

  据悉,近年来,攀枝花市立足实际,针对各类解纷力量“单打独斗”、规范化程度不高、机制不顺畅问题,将多元化解统筹作用和人民调解服务群众优势相结合,坚持“一核”引领、“一体”建设、“一网”统管、“一线”实战、“一站”化解,创新探索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双中心”),构建“一干多支”多元化解体系,其经验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交流推广,入选《全省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汇编》。

  

  为推动市县乡三级“双中心”建设提供明确、科学的具体标准,实现点状“盆景”向遍地“风景”和攀枝花“全景”转变,在市委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市司法局会同市委政法委联合起草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草案稿,于2023年10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立项申请。在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24年2月形成送审稿,顺利通过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的技术审查。该标准已于2024年3月15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4月15日起实施。

  

  攀枝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是全国首次发布有关该领域地方标准。该标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适用于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双中心”建设和管理,标准详细规定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的术语和定义、场所建设、职责、进驻管理、制度管理和日常管理等内容,包括场所建设面积、功能室设置、服务职责、标识标牌、进驻要求、管理等技术要求。

  

  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各项标准成果及时转化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标准化管理,直接提升市县乡三级“双中心”的规范化、实战化、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加有效服务和保障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郑鸣 苏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