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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征集电子诉讼规则研究论文的通知

来源:  作者:  2021-03-09 09:42:56

为推进电子诉讼规则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电子诉讼规则司法解释提供理论支持和制度建议,现决定向课题组各位成员和全国互联网法治研究领域的法官、学者征集研究论文。

一、征文范围

提交的论文应围绕“电子诉讼的基本原则;线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的条件、范围和方式;电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标准”撰写,参考选题如下:

1. 电子诉讼规则类型化(民事行政刑事)研究

2. 在线庭审规范与庭审文化研究

3. 电子证据认定规则研究

4. 电子诉讼平台建设规范体系研究

5. 电子送达效力与标准研究

6. 电子诉讼与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研究

7. 电子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衔接规则研究

8. 电子诉讼发展趋势研究

9. 人工智能在诉讼领域的应用研究

10.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研究

二、征文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2.论文题目,请在征文范围内、参考列举选题,自行拟定。可基于理论探讨提出制度设计,亦可基于总结实践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具体格式参见《法学研究》注释规范(附后),字数原则上为5000到10000字;

4.论文要求为作者原创,未公开发表。

三、征文投稿

1.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论文以电子版发送发至电子邮箱:zw@inic.org.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电子诉讼规则研究”征文;

2.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手机号码。

四、征文评选及推广

本次征文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开发中心法律专家委员会组织评选。

1.入选论文将颁发获奖证书,并结集出版。

2.特别优秀论文,推荐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参考。

3.将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参加2021年5月召开的电子诉讼规则专题研讨会。

联系人:郝女士 电子邮箱:zw@inic.org.cn

附:《法学研究》注释规范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一、一般规定(一) 文中注释采用脚注, 全文连续注码, 注码放标点之后。(二) 稿件作者通常仅标明所在单位及技术职务。项目成果保留项目名称及编号。一般的感谢语酌情删减。(三) 非引用原文的, 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 注释前加“转引自”。(四) 数个注释引自同一出处的, 注释采用“ 前引〔×〕, 某某书, 第×页”或者“前引〔×〕, 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 采用“同上书, 第×页”或者“同上文”。(五) 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的, 只注明首页; 相邻数页的, 注明“第×页以下”。(六) 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七) 引文出自报刊的,不要“载”、“载于”字样。(八) 原则上要求所引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 采“××××年印行”。(九) 原则上不引用网上资料。确有必要的, 应注明详细网址及登陆时间。(十) 外文注释从该文种注释习惯。二、注释例(一) 著作〔1〕周鲠生: 《国际法》上册, 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二) 论文〔1〕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三) 文集〔1〕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四) 译作〔1〕「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 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五) 报纸〔1〕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32日。(六) 古籍〔1〕《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2〕(清) 沈家本:《沈寄移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七) 辞书〔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八) 港澳台著作〔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 第45页。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开发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时代电子诉讼规则研究》课题组2021年1月5日